(1)中药材:贫困户种植黄芪、黄芩、党参每亩补助400元,中药材种植每亩补助100元(种植规模2亩以上)。
(8)农业机械:牧草收割机每台补助0.63万元;小型揉丝机每台补助0.126万元;中型揉丝机每台补助0.346万元;大型铡草机每台补助1.309万元、干草粉碎机每台补助1.4万元;秸秆压捆机每台补助12.5万元;电动剪羊毛机每台补助0.4万元。
2018、2019年养殖业已享受奖补资金的贫困户,同一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补助(奖补资金最高补助1万元)。
(1)扶贫车间:经行业部门认定的标准化扶贫车间(至少带动10户贫困户务工6个月以上),每个奖励2万元。
(2)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赴天津就业的贫困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务工收入达到10000元/人以上的人员给予3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助,并给予500元/人的交通补助;赴省外就业的贫困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务工收入达到10000元/人以上的人员给予500元/人的交通补助;在省内就业的贫困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务工收入达到10000元/人以上的人员给予300元/人的生活补助(资金由天津北辰区帮扶资金兑付)。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本辖区内的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3)劳务技能培训:经过劳务技能培训获得等级资格证书(合格证书),能够上岗务工的贫困户每人补助2000元;2020年6月底取驾驶证的贫困户,每人最高补助3000元。
(4)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人(次)补助150元,贫困户经过培训至少熟练掌握1至2项种植或养殖技术。
①黄芪:每亩购买保险1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6元,市县财政补贴70元,贫困户自筹14元,保价2800元/亩。
②黄芩:每亩购买保险140元,其中:县财政补贴70元,其他主体补助56元,贫困户自筹14元,保价2800元/亩。
③板蓝根:每亩购买保险75元,其中:县财政补贴37.5元,其他主体补助30元,贫困户自筹7.5元,保价1500元/亩。
①肉羊:每只购买保险28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11.2元,市县财政补贴14元,贫困户自筹2.8元,保额700元/只。
②肉牛:每头购买保险28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112元,市县财政补贴140元,贫困户自筹28元,保额7000元/头。
③奶牛:每头购买保险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0元,省级财政补贴150元,市县财政补贴50元,贫困户自筹50元,保额10000元/头。
④能繁母猪:每头购买保险7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7.5元,省级财政补贴15元,市县财政补贴7.5元,贫困户自筹15元,保额1500元/头。
⑤育肥猪:每头购买保险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元,省级财政补贴10元,市县财政补贴5元,贫困户自筹10元,保额1000元/头。
⑥鸡:每只购买保险2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0.8元,市县财政补贴1元,贫困户自筹0.2元,保额40元/只。
(1)安全住房:“四类重点对象”新建住房按照面积标准、每平方米造价按1200元补助,其他农户新建每户按照20000元补助;维修户,每户补助8000元。贫困户加固危窑每孔补助5000元、非贫困户每孔补助3000元。
对特殊无能力建房的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成员、老年人、残疾人(不包括精神残疾),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提供集中托养服务。供养费用通过享受低保、临时救助和家庭承担解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