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2023年热泵型果蔬烘干机(电烤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十四五”烟草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我县电能烤房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云农机〔2022〕1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电能烤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烟草补贴、整合配套、国企承建、县市承接、利益联结”的模式开展,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部门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配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决定成立“姚安县2023年热泵型果蔬烘干机(电烤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2023年热泵型果蔬烘干机(电烤房)购置补贴,涉及全县9个乡镇42个建设点,机具464座、单座补贴0.95万元、共计补贴440.80万元。生产企业:云南中海路德清洁技术有限公司,机具型号:5HG-90K;经销商:楚雄楷信商贸有限公司;补贴对象确定为:楚雄州振彝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1.资料审核和评审:领导小组按政策规定对振彝公司申报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一是审核经销商、机具是否在云南省补贴范围之内;二是审核补贴对象是否符合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三是审核机具是否和云南省投档参数一致。
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组成评审组,实地抽查一个点的电烤房群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电烤房群作为各乡镇核实的样机开展后续工作。
2.申请录入:由购机者通过手机APP提出补贴申请,原则上由补贴对象楚雄振彝公司自行申请录入。同一补贴对象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享受补贴总资金超过60万元(含)的须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3.机具核实:购机者使用手机APP在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辅助管理系统内录入申请后,由各乡镇组织人员打印申请表格并操作到机具核实环节,电烤房核实培训会后进行逐座核实,附件为三合影和压缩机铭牌,补贴对象签字盖章由县农机推广站收表后统一进行。
4.资金结算:机具核实通过后,由各乡镇进行5个工作日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县农机推广站导入模块报局财务股申请县财政局兑付资金。
5.资料整理、总结:资金兑付完成后,由县农机推广站进行资料整理装订、总结上报。
楚雄州财政局从2023年州级“烟叶生产防雹和基本烟田建设经费”中下达58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烟用农机推广培训,分配给姚安县4万元。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机推广培训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87号),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计划。进一步将培训资金细化到县农机推广站和各乡镇(见附件1),乡镇经费实行到县级报账制。主要业务是完成全县464座电烤房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业务培训、会议、机具核实、资料完善、资金兑付等工作,请涉及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备注:资金文件《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机推广培训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