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5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第3批,共抽查了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等7个省、自治区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JB/T 7144-2007《青饲料切碎机》、JB/T 9707-2013《铡草机》、JB/T 5171-2006《铡草机 刀片》、GB 7681-2008《铡草机 安全技术要求》、GB 103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NY 1025-2006《青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的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要求、安全标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