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畜补贴:①脱贫户、专业村一般农户调引湖羊怀孕母羊每只补助1050元、条子羊每只补助800元,补助最多不超过10只。②非专业村一般农户湖羊怀孕母羊每只补助700元、条子羊每只补助650元,补助最多不超过10只。③湖羊养殖专业户调引10只基础母羊和社带户养户退羊到户的免费投放种公羊1只。
(二)暖棚建设:①湖羊养殖专业户新建75平方米暖棚+75平方米晾圈暖棚和63平方米+45平方米高架暖棚,每座补助1.8万元。②50平方米暖棚+50平方米晾圈,每座补助1.2万元。
(四)饲草机械及保温箱:养羊专业户购买揉丝铡草一体机、湖羊养殖专业户购买羔羊保温箱,按照购买价格(柴油机全价大概5330元左右、电动机全价大概4100元左右)的70%补助,揉丝铡草一体机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4000元(柴油揉丝机最高补贴3830元,电动揉丝机最高补贴2600元),自走式牧草收割机械最高补贴5400元,揉丝机、收割机和保温箱都是全价购买后补贴。
说明:湖羊养殖专业户可以享受暖棚、草棚、种畜、饲草机械四项补助(2022年新增的湖羊自养户脱贫户和一般户四项补助都可以享受),养殖品种羊只的农户可以享受草棚补助,同类项目不重复享受。
(二)乡村振兴示范户:基础母羊存栏达到100只以上,年出栏200只以上的农户,每户给予3万元奖补。
说明:奖补采取“物化补助”方式,实行项目化管理,用于解决提标户羊畜饮水、扩建棚圈购置饲草机械等(羊棚、草棚、水窖、饲草机械都必须是2022年新建或新购置的,坚决不允许以旧顶新,如果发现以旧顶新,不予享受补贴,对重复享受资金,进行追回),农户根据劳动能力和经济状况自行确定目标、对标提升。
(三)湖羊专业户:以稳定湖羊基础母羊数量为重点,采取基础母羊增量奖补政策,专业户年内每增加一只纯种湖羊基础母羊,补助200元饲草料费用,确保湖羊基础母羊保有量有增无减,实现“藏羊于民”。
说明:今年提标户,不受户属性,村属性,羊品种限制,所有村的养殖农户只要达标都可以申报典型富裕户和乡村振兴示范户物化补助。草羊棚按照畜牧局统一图纸和标准建设,饲草机械凭购置,蓄水池参照水务局建设标准进行物化奖补。
(一)支持加工厂:落实屠宰奖补政策,按照中盛食品厂年实际屠宰量每只给予30元奖补,推动提产扩能。
(二)壮大育肥场:落实育肥场收购规模奖补政策,对常年存栏达到设计规模70%以上(设计规模按照每平方米存栏1只育肥羊标准,根据育肥场享受棚圈补助面积核定),且全年向中盛食品厂交售育肥羊2000只以上的育肥场,按照交售量给予15元/只的奖励补助。
(三)培强育种场:落实种羊收购保供奖补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收购后备湖羊母羊,育成后向县外供应,对于全年向县外销售湖羊种母羊1000只以上的,给予30元/只的奖励补助。
(四)规范合作社:对服务功能强、联农带农成效好的合作社,按照项目化管理给予物化奖补(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饲草收贮加工机械及饲喂设备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备等),每年最少奖补30个以上,分三个档次,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五)建办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项目化管理,对于羊只存栏达到200只以上、年饲养量达到500只以上的乙类家庭农场,每户给予5万元物化奖补;对于羊只存栏达到400只以上、年饲养量达到1000只以上的甲类家庭农场,每户给予10万元物化奖补。
(六)杂交生产:对于杂交示范点生产的杂交羔羊各育肥场不能低于湖羊收购价格进行收购,收购后经育肥场育肥后交售中盛公司,给予20元/只的奖励补助。
说明:家庭农场不受户属性、村属性、羊品种限制,饲养量及存栏量只有达标都可以申请农场物化补助。草羊棚按照畜牧局统一图纸和标准建设,饲草机械凭购置,蓄水池参照水务局建设标准进行物化奖补。
(一)落实种植补贴制度:种植优质紫花苜蓿,每亩给予300元补助(含籽种、化肥、种植工费),由荟荣草业公司统一实施;种植燕麦、甜高粱、谷草等饲草的,免费发放优质籽种;禾草农户自行购买籽种种植,每亩补助30元。
(二)落实收贮补贴制度:按照“商品草谁交售补给谁,自用草谁收贮补给谁”的原则,每吨青贮饲草补助50元;支持荟荣公司收购县内首蓿、燕麦青干草,按照300元/吨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加工物资:种草养羊村,免费投放青贮物资(青贮膜、青贮绳),有需要的村免费投放青贮柔丝打捆包裹一体机;养羊专业村免费投放全日粮饲草料加工机械设备及物资。
(一)专业户:对于购买“20+1”组合黑山羊的农户,基础母羊每只补贴1000元、种公羊每只补贴2000元。
(一)收购断奶羔羊:育肥场收购县内断奶羔羊,育肥后交售中盛食品厂,享受湖羊及湖羊杂交羔羊50元/只、其他品种肉羊40元/只的补助。
(二)育肥羊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最低保护价:湖羊及“二元”杂交公羔48斤及以上,800元/只,不能种用育肥母羔48斤及以上,700元/只,超过部分按照10元/斤执行;小尾寒羊公羔48斤及以上,700元/只,不能种用育肥母羔48斤及以上,650元/只,超过部分按照10元/斤执行,每批次育肥母羔比例不得超过10%),育肥场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不落实保护价收购的,不予补助。
(三)种用肉羊母羔保护价收购:①收购范围:全县所有湖羊养殖户、合作社自繁自育的湖羊母羔和县内“二元”杂交点杂交的二元母羔。贩运户自行贩卖的湖羊母羔以及养殖场户自行杂交的母羔不在收购范围。②收购标准:种用湖羊及“二元杂交”母羔收购标准为40斤以上、60斤以下的未扎牙健康母羔。湖羊母羔:全身被毛白色,眼圈、耳根皮肤呈粉色,无角痕;头狭长,鼻梁稍隆起,多数耳大下垂,颈细长、体驱偏狭长,背腰平直,腹微下垂,后驱较前驱发达,尾扁圆、尾尖呈螺旋上翘。“二元杂交”母羔:由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及收购企业根据杂交羔羊父本、母本品种特征具体判断。③收购价格:种用湖羊母羔收购价格为40斤800元,40斤以上,超过部分每斤15元。二元杂交母羔在种用湖羊母羔基础上每只上涨100元。
(四)黑山羊羔羊收购政策:育肥场、黑山羊养殖场(社)收购县内黑山羊断奶羔羊进行集中育肥,享受40元/只的补助。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最低保护价:45-50斤毛重26元/斤),育肥场、黑山羊养殖场(社)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不落实保护价收购的,不子补助。
(五)育肥羊收购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最低保护价:胴体60元/公斤),中盛食品厂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
(一)“环县养羊人”:在全县3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未就业青年中择优培训,每人核定培训费用1万元。
(三)培育达标户:鼓励生产经营状况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群众意识强的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培养养羊致富能手,每培育达标1户,奖励1000元。
(一)肉羊成本保险:保费28元/只,保额700元,脱贫户保费财政补贴90%(农户交10%,2.8元/只),其他投保人保费财政补贴80%(农户交20%,5.6元/只)。
(二)湖羊基础母羊保险:保费50元/只,保额1000元,脱贫户保费财政补贴100%(农户全额代缴),其他投保人保费财政补贴80%(农户交20%,10元/只)。
(三)奶山羊保险:保费350元/只,保额7000元,保费财政补贴80%(农户交20%,70元/只)。
(一)三个70%:70%以上在家农户养羊,70%以上的作物秸秆加工利用转化为饲草(料),养羊农户中收入5万元以上的占养羊户的70%。
(二)“541”标准:存栏50只以上、收入5万元以上的养羊户中,基础母羊30只以上、出栏存栏各50只、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稳定小康户”占到50%;基础母羊50只以上、出栏存栏各100只、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富裕典型户”占到40%;基础母羊100只以上、出栏存栏各200只、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示范户”占到10%。
(二)退羊标准:参照市场价格,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1万元的,退还怀孕两月以上湖羊怀孕基础母羊4只或7月龄以上70斤湖羊条子羊5只。入股2万元的,退还怀孕两月以上湖羊怀孕基础母羊8只或7月龄以上70斤湖羊条子羊10只,入股金额参照以上标准按比例折算。退怀孕基础母羊还是条子羊由农户同合作社自行协商确定,退羊后免费投放种公羊1只。
全面建立正负清单管理制度,对企、社、户进行全覆盖监管,对生产经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进行标准化饲喂(兽药、饲料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完成保护价收购等任务的,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不按要求运营的,一律拉入黑名单管理,不允许享受草畜产业方面的任何政策扶持。
(三)本省调入:首先联系本镇兽医站登记备案,经审核允许后再调入,调入时要求调出方出具检疫证,调回24小时内上报本村产业指导员。
(四)夸省调入:首先联系本镇兽医站登记备案,经审核允许后再调入,调入时要求调出方出具检疫证,相关检测报告,调回24小时内上报本镇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