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彩票_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啦最高补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大家可以在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

  ■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一是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二是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突出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缩短公示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适时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县财政局对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三是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购机者到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开具全额机打,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编号等信息,同时完成购机视频、人机合影相片等。

  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含购机视频、人机相片、有效证件、购机、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购机者等),到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申请补贴,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购机价格等信息线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按《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完成申请受理后,在13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示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适时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县财政局对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归档资料包括: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农机购置补贴告知承诺书;3、购机,代码证、身份证、一复印件等。

  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未发放的,可以作废该申请,补贴资金发放的,将补贴款退还财政局后方可退货。退货档案材料由农业农村局保存。

  实施范围: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区域一致。3、补贴对象: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相同。4、补贴种类:2021年起,我省报废补贴机具的种类仍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其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见附表。农机报废的申请条件

  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需对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还需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出具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应有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底盘)等,插秧机应有发动机、分插秧机构、机架、行走装置等,动力喷雾机应有发动机、机架、泵主体等,其他机械(含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应有机架、机具主体等],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并提供原始购机或购机补贴办理资料或农机监理备案资料。属于转让交易的,应同时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转让交易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改装、拼装、来历不明、无铭牌或无出厂编号、无车架号等不能确定性的机具不予受理。

  1、牌证齐全的机具。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和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等凭证,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提出报废申请。

  1、企业回收。机主持《确认表》、身份证,以及农机牌证、购机、购机补贴办理资料、农机安全监理备案资料等4项证明材料之一,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农机通过自主议价交售给定点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对机主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须主要部件齐全)核实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向机主出具《确认表》第二联(机主存查联)和第三联(用于申领补贴联)。

  2.拆解销毁。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时必须通过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全程记录。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拆解农机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现场抽查或实施远程监督。

  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在报废补贴操作系统中录入报废机具信息,上传报废机具信息凭证,回收企业上传人机合影照,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县财政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农机报废补贴资金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支出。

  根据《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蕲春县报废回收单位有两家,分别为:黄冈市天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联系电话:)、蕲春县景泰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办理地点:原农机学校办公场地(铁路货场向前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