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60511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原标题: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1—57页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58—130页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130—138页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2023年1-6月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8.12亿元,其中用于“308吨特色原料药及2亿片抗肿瘤制剂项目(一期)”3.75亿元、“年产300KG司美格鲁肽和20吨帕罗韦德原料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34亿元、“年产3亿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复合包装片和3亿多替拉韦钠片生产线)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9.49%、29.94%、39.31%。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现金流入金额,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第 5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题2)
(一)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项目总投资为50,85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5,86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991.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7,512.00万元。
公司拟在浙江省天台县苍山产业聚集区自有地块内建设 308吨特色原料药及 2亿片抗肿瘤制剂项目,本项目为一期项目,建设 307.10吨特色原料药和8,000万片抗肿瘤制剂生产线和配套设施。建筑工程包括2个原料药生产车间、1个溶剂回收及污水处理车间、1个制剂车间、1个质检车间、1个公用工程楼和1个总控制室。建筑工程费由建筑面积及单位基建造价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注:建设的制剂车间为3层,共10,015.88m,本项目使用其中一层,在测算募集资金投入时按照制剂车间建筑工程费的1/3测算
公司根据生产设备技术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等因素确定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采购价格公允。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29,742.00万元,不同建筑物内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