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零陵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20—2021年)的意见》及《零陵区2020—2021年度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励办法》,凡经考核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种粮大户等粮食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励扶持补贴。
1.种粮大户:对水稻复种指数(水稻播种面积/承包耕地面积)170%以上,符合条件的水稻播种面积在60亩-100亩(不含100亩),每户奖励6000元。水稻播种面积在100亩-200亩(不含200亩),每户奖励10000元。水稻播种面积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往后水稻播种面积每增加100亩相应增加奖励10000元,最高奖励15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水稻复种指数(水稻播种面积/承包耕地面积)170%以上,符合条件的种植水稻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平均播种面积不得低于60亩),奖励标准按种粮大户标准执行。
3.家庭农场:对复种指数(粮食播种面积/承包耕地面积)170%以上,符合条件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播种面积在100亩-200亩,每户奖励6000元;播种面积在200亩-400亩,每户奖励15000元;播种面积在400亩-600亩,每户奖励30000元;播种面积在600亩以上,每户奖励40000元。
4.杂交水稻制种:对符合条件的杂交水稻制种大户面积在30亩-60亩(不含60亩),每户奖励4000元;面积在60亩-90亩(不含90亩),每户奖励8000元;往后杂交水稻制种面积每增加30亩相应增加奖励4000元。
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育机抛秧的秧田(每亩可抛大田50亩)补贴1500元/亩、育机插秧的秧田(每亩可插大田80亩)补贴2400元/亩、育普通抛秧(每亩可抛大田20亩)的秧田补贴600元/亩。
(3)大型植保机械(18-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遥控飞行喷雾机(植保飞机)补贴0.4万元/台。
(7)育秧流水线.农机作业补贴,对开展水稻机插秧、机抛秧作业服务,按照每亩大田4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
推进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水稻保险每亩保险费18元,其中农户缴纳4.5元/亩,财政支付13.5元/亩,最高赔付36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