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是安徽省粮食生产大县,农作物秸秆数量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霍邱县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精准施策、合力推进,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虽然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但多处于试验示范阶段,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中还存在许多技术瓶颈,制约了利用水平的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效益不高。加之秸秆运输成本高,秸秆收购与利用企业间几乎无差价,导致收储体系运转不畅,进一步导致秸秆直接还田比例较高。且连续多年直接还田,耕作层土壤蓬松,稻麦容易倒伏,严重影响粮食产量。
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稳步提高县域内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激发秸秆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水平。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因地制宜推进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秸秆成型燃料能源化、秸秆生物质材料原料化、秸秆揉丝饲料化、秸秆有机肥肥料化等工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对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秸秆利用企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快产业扩张和技术提升,进一步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
通过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使霍邱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占比达52%。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我县石店镇工业园2022年被省委农办批准同意创建省级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将绿色能源示范村镇项目作为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
该公司位于石店镇工业园区内,主要处理能源示范村镇沼气工程的沼液利用,沼气发酵罐内的出料由出料泵至固液分离系统,分离所得沼液通过管网输送至就近农田消纳利用,沼液富含的有机物质和作物生产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可以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作物产量,打造具有特色的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的循环模式。
该公司位于石店镇工业园区内,主要承建能源示范村镇中心村和部分企业的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通过沼气管道及站点建设接入民居供给能源,为农户供应清洁能源沼气,取代村民日常炊事使用的液化气,作为炊事用气使用。以沼气供能,既满足生活需求同时实现资源绿色循环使用,有效推动当地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双庄村150户居民供气管道及户内供气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屠宰厂、万年红米业等企业供气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
项目完成后,年产沼气720万方,用于供气365万方,生产期内年销售收入912.5万元,可提供就业岗位28个。
该公司位于安徽省霍邱县长集镇现代农业示范区。现有职工20人,占地面积100亩。主要经营秸秆收储、运销和资源化利用等业务,公司现主要从事农村农业生态环保业务,治理环境污染,加强可再生资源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美化乡村建设,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做出贡献。
新建1栋厂房,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购置皮带输送机、秸秆粉碎机、颗粒成型机、环保除尘等生产设备。
建设运营后,年产2万吨能源化秸秆生物质颗粒,年利用秸秆量2万吨,年营业收入约1150.2万元,可提供工作岗位15个。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主要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及粗加工利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等业务。近年来,人们更加注重居住环境,对环保材料的需求增加,以秸秆粉为主要原料的可塑生物质新材料是绿色环保建材的首要原材料,在家具家居装饰、建筑装修、包装运输领域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建设生产厂房2000平方米,生产配套设施用房200平方米,购置生产配套设备5套,主要有拖拉机,打捆机,搂草机,铲车,平板运输车等,建设生物质原料化生产线条,建设粉尘及烟气回收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2套。
该公司位于王截流乡东湾村,主要生产秸秆饲料揉丝及草纤维,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自身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综合考虑企业的营销水平,新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1处,新增秸秆精品饲料加工生产线条,打造集秸秆收集、揉丝、除尘、压块、打包、运输于一体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平方米,路面硬化1200平方米,管理用房180平方米,配备水电、管网、绿化及标牌等设施,购置秸秆精品饲料加工生产线条(秸秆揉丝、秸秆除尘去土去杂筛选、秸秆压块成型套袋打包、储存或运输),配备粉碎机、输送带等设备。(3)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
10亩,主要从事秸秆及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区域内有几家朗德鹅大型养殖企业。该公司采用的纳米分子膜高温好氧发酵系统处理技术为目前农村处理秸秆及畜禽养殖场就地处理废弃物成本最低、最环保的工艺,发酵后生产加工成有机肥系列产品将成为发展生态农业的新肥料和新兴的环保循环肥料产业。(2)主体拟建设内容
530平方米,新建秸秆及粪污高温好养发酵池一座,购置粉碎机、筛分机、配料机等设备,配置除尘除臭系统1套。(3)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收益
2万吨,处理畜禽粪污10万吨,带动附近就业人员80人。2、安徽省中科枫浩生物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秸秆有机肥肥料化项目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专业研发、生产、销售有机肥料、有机菌肥、复混肥料,土壤改良剂的农业科技企业,拥有2条有机肥生产线。为了促进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研发,进一步发展当地的稻虾种养这一水产养殖支柱行业,企业计划再投资
900万元新建有机肥造粒生产线设备及厂房,用于生产稻虾养殖专用肥料化处理。本项目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添加多株进口菌种,通过微量元素的合理配比,生产出稻虾田专用有机菌肥,从根本上解决了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同时还可以为稻虾田提供功能性的有机菌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2)主体拟建设内容
1600平方米,土地平整、硬化22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台,配备排水、绿化、消防设施,购置有机菌肥设备1套。(3)
选取水稻和小麦2种农作物秸秆进行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的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支撑。根据农作物种类及种植方式、秸秆还田技术类型、种植面积等,选择
1处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七)展示基地建设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制作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识牌。学习省内外的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模式,同时对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进行适当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必要的技术咨询、实施方案编制、审计验收等工作。四、资金分配及使用
—秸秆沼气沼液利用种养结合建设项目总投资67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9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8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2)安徽清辉燃气有限公司
—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总投资101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1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0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2、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8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2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3、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1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4、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总投资6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1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5、
67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6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1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2)安徽省中科枫浩生物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秸秆有机肥肥料化项目总投资
84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2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2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6、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为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20
万元,从中央财政资金支出。8、项目培训、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审计、验收等,为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20
1、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办法执行,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专户核算管理。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待工程全面完工、审计验收结束以后拨付,不得预拨付资金。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审计监督,严厉查处套取资金、挪用资金等行为。
2、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审核批准后的资金使用方案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布资金规模、使用方向、项目主体等内容,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提高资金使用的公信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督办检查,归纳总结资金使用经验,同时根据政策实施绩效考核评估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评估,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专项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
年6月,制定霍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2、2023
年7月,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完成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包括实施方案公示、与承担重点县项目的市场化主体签订协议等)。3、2023
年8月-10月,完成绿色能源示范村镇、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建设、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评价工作。4、2023
年11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相关数据材料,做好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5、2023
成立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一协调指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组织项目实施、督导、验收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成立技术指导组,进行顶层设计和具体业务指导,做好项目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等工作。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加大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
万元,项目实施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文件附件7)的要求,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四)强化检查监管,规范组织实施
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总结上报。对项目建设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将收回项目补贴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落实项目各项工作。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卞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学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