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在原址上实施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本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万头商品猪;对饲料加工工艺及有机肥加工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现状未落实到位)等内容。改扩建完成后项目用地面积为
废水: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不外排。在雨季期间及项目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期,不能全部消化的废水,进入储液池备用,不向场外排放。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噪声:根据预测,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各场界的影响值比较小,场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
废水: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不外排。在雨季期间及项目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期,不能全部消化的废水,进入储液池备用,不向场外排放。
废气:加强猪舍管理;采用科学饲养、科学配料、使用无公害绿色添加剂等措施,利用高新技术改变饲料品质及物理形态(采用饲料颗粒化技术);采用物理除臭、化学除臭方式、在猪舍定期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EM(有效生物菌群)液等生物除臭剂;场区内外加强绿化等。有机肥发酵房臭气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拉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固液分离机四周设围挡+顶棚,污水前处理系统收集池、固液分离机等恶臭产气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场区绿化。饲料车间密闭,投料、清杂粉尘经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粉碎、混合、制粒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燃气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工艺,燃气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沼气收集后经脱水+干法脱硫(采用气水分离器+脱硫装置净化沼气)处理后用于员工生活燃气以及猪舍供暖,非供暖期除部分用于食堂做饭外,其余经沼气燃烧火炬燃烧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拉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固废:粪尿产生后经粪污池至固液分离设备分离后和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饲料残渣一起进入有机肥发酵房发酵制成有机肥基料;分娩废物和病死成猪、在冷库储存,定期委托温州三汇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城东分社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饲料残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垃圾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理;废消毒剂及化学除臭剂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限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围垦区围垦南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1年3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工程概要: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围垦区围垦南路8号。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在原址上实施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本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1.101亩(折合约734m2),对原猪舍进行改扩建,新增年存栏0.7万头生猪,其中新增600头母猪,新增年出栏1.4万头商品猪;对饲料加工工艺及有机肥加工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现状未落实到位)等内容。改扩建完成后项目用地面积为69.042亩(折合约46028m2),可达年存栏生猪14000头(其中年存栏母猪1200头),年出栏商品猪2.5万头的养殖规模。
废水: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不外排。在雨季期间及项目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期,不能全部消化的废水,进入储液池备用,不向场外排放。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噪声:根据预测,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各场界的影响值比较小,场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
废水: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不外排。在雨季期间及项目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期,不能全部消化的废水,进入储液池备用,不向场外排放。
废气:加强猪舍管理;采用科学饲养、科学配料、使用无公害绿色添加剂等措施,利用高新技术改变饲料品质及物理形态(采用饲料颗粒化技术);采用物理除臭、化学除臭方式、在猪舍定期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EM(有效生物菌群)液等生物除臭剂;场区内外加强绿化等。有机肥发酵房臭气采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拉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固液分离机四周设围挡+顶棚,污水前处理系统收集池、固液分离机等恶臭产气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场区绿化。饲料车间密闭,投料、清杂粉尘经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粉碎、混合、制粒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燃气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工艺,燃气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沼气收集后经脱水+干法脱硫(采用气水分离器+脱硫装置净化沼气)处理后用于员工生活燃气以及猪舍供暖,非供暖期除部分用于食堂做饭外,其余经沼气燃烧火炬燃烧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拉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固废:粪尿产生后经粪污池至固液分离设备分离后和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饲料残渣一起进入有机肥发酵房发酵制成有机肥基料;分娩废物和病死成猪、在冷库储存,定期委托温州三汇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城东分社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饲料残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垃圾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理;废消毒剂及化学除臭剂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限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围垦区围垦南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1年3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